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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厦门33项重点任务:公共数据、城市大脑、大脑+应用…

时间:2023-07-28  来源:数字菁英网 #数字经济一线 #首席数据官GovCDO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3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从3个方面提出了33项重点任务。

其中公共数据、城市大脑、大脑+应用方面任务摘录如下:


一、公共数据方面

1.强化公共数据治理。研究制定一数一源、数据汇聚治理、数据开发利用等标准规范和配套制度。丰富“一人一档”“一企一档”,赋能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

2.推进数据按需共享开放。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场景征集遴选。举办数据开发利用竞赛,孵化一批创新应用成果和标杆应用。

3.加快数据流通交易探索。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健全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等市场运营制度。

4.推动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运用。以交通、停车场等公共数据汇聚、开放为试点,打造城市级公共交通整体解决方案。

5.建设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体系。完善公共数据服务门户,实现公共数据“一本账”展示、“一站式”申请、“一平台”调度。

6.完善条例配套制度,推动条例及配套制度实行。出台《厦门市首席数据官制度实施方案》《厦门市公共数据治理顶层规划设计方案》《厦门市公共数据共享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二、城市大脑方面

1.提升厦门城市大脑底座支撑能力,推进感知中台、数据中台、业务中台和智能中台等城市大脑底座支撑能力建设,并推进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市政园林、火灾防控、安全应急等城市运行管理领域的传感设备一网接入,强化数据赋能,为各部门业务应用提供模块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智能化的公共技术支撑和算力算法支持。

2.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人社、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自建审批系统应接尽接,并优化电子证照、可信电子文件授权模式和流程,基本实现该市核发高频证照应归尽归、应用尽用。

3.推进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加快推动厦门市域治理一网统管(一期)项目建设,聚焦市域治理痛点难点,打造10个示范应用场景(基于视图的数据服务、校园周边特定人员协同处置提升、九小场所协同管理、综合管廊协同管理、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公园景点协同管理、市容环境文明创建、交通不文明行为协同管理、在厦境外人员多部门协同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和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应用。

4.推进政务办公“一网协同”,推动全市政务运行“一网协同”项目建设,打造面向党政机关的政务工作总平台,解决上级部署督办难、部门工作协同难等难题。

5.打造城市运行“一屏通览”,即推进“数看厦门”应用推广,持续丰富指标体系;推进“图看厦门”建设,丰富领导驾驶舱接入内容,推进和优化城市体检一张图、市场监管一张图、教育一张图等建设。


三、大脑+应用方面

1.打造“民生直达”应用。构建就业人才及老弱病贫残人群专题,推动引才用才、优抚养老、扶贫助残等惠民政策“免申即享”。

2.推行不停车收费“信用停车”模式。

3.推动“信用就医”服务到2023年底覆盖50家以上医疗机构。

4.推动“数字身份(厦门码)”在政务办事、自助终端、场所通行、公共交通、会展服务、基层数据采集、线上身份验核等场景应用,探索构建“一码通办、一码通行、一码通用”的全场景服务体系。


四、2023年数字厦门工作要点

(一)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落地,完善条例配套制度。落实政务信息化改革新要求,研究制定立项评审、质量监管、验收测评、绩效评价等系列规范。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项目常态化立项评审机制和项目库滚动更新机制,提高项目全流程管理效能。推动成立厦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协调小组,建立数字经济发展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推出比赛机制、排名机制,开展厦门市优秀政务信息化解

决方案、政务数据共享案例评选。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大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信息中心。

(二)强化专业能力支撑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市信息中心向技术管理、数据管理转型。强化投资运营机构内部资源整合,加快壮大人才队伍,提升项目策划、方案供给和技术保障能力。组建数据专家委员会,充实政务信息化专家库,完善专委会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强化专家在重大项目立项、重大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专业支撑。在市直部门、各区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建立首席数据官队伍。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和技能人才培训,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相关试点企事业单位,市信息中心、信息集团

(三)提升网络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水平

从制度规范、技术防护、运行管理三方面,强化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重要数据的安全管理,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构建数据全生命周期防护体系。开展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明确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防护、安全评估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大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信息中心、信息集团按职责落实。